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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水平实施海湾综合治理,高品质打造全民共建的美丽海湾建设典范
2024-09-08 10:11

深圳,作为中国首个经济特区和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城市建设、人口迁徙与支柱产业发展具有向湾向海聚集的显著特征。近年来,深圳市已在入海排放口分类管理、陆海联动监测、联合执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入海,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在西部海域持续削减入海总量,在东部海域设置总量排放限值。2022年,深圳大鹏湾获评全国第一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一、深圳市美丽海湾建设背景

  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载体,是新时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创新性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重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持续推广美丽海湾优秀案例。《2024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打造魅力沙滩、美丽海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中,提出推进美丽海湾建设,要对标国际一流湾区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深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深圳要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示范城市、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现代化城市,奋力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深圳市当前面临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重大历史机遇,处于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关键推进期,具有建设美丽海湾,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需求与外在动力,同时也肩负着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使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重大责任和使命。

  二、深圳市海湾基本概况与面临的主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深圳市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毗邻香港,海域面积2297平方千米,海岸线长311.4千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海域范围受香港九龙半岛分割,分为东、西两部分,东有大亚湾、大鹏湾以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红海湾,西为珠江口和深圳湾,各海湾自然禀赋各异、海洋生物资源丰富,分布有红树林、盐沼、珊瑚礁等多样且重要的滨海湿地,拥有全国唯一位于城市腹地的自然保护区——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东半球国际候鸟重要的栖息地和南北迁徙通道上重要的“中转站”,代表性珍稀濒危水鸟——黑脸琵鹭、反嘴鹬种群超过全球个体数量的1%,承载着生态保育和城市发展的双重功能。

  但是,受毗邻珠江口,海湾人口、经济活动压力较大等因素的影响,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仍面临着西部近岸海域水质差且波动大、入海河流总氮的问题较为突出、典型生境和海洋生物资源量下降、亲海活动受限、应急风险防范急需加强等问题,东西部海湾自然条件差异显著。因此,精准识别海湾自身禀赋优势与差距短板,有效开展“一湾一策”,科学探索精准施策新范式,是深圳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深圳市美丽海湾建设治理措施

  (一)建立以陆海联动为核心的联测联防机制

  深圳市将“美丽海湾”指标要求与治污保洁工程、污染防治任务进行有效融合,深入推进面源污染、入海河流总氮控制、海洋垃圾清理等各项工作,将相关指标纳入市、区两级生态文明考核。关停对海湾污染严重的纺织印染企业,完善污水管网设施,完成水质净化厂提升改造;对重要入海河流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及实时通量监测,规范入河(海)排放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部门协同联动、公众积极参与的海岸线和海洋垃圾综合治理格局,建立政府部门、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方参与,人力、物力、财力有效保障的海岸线和海洋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同时,不定期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打击清理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利剑七号”行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禁止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等系列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生态保育机制

  1. 探索形成“司法介入、专业引领、科技跟踪”的生态环境修复新模式。在珊瑚礁替代修复案例中,大鹏湾不断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责令责任人通过替代性修复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业人士通过技术判断,提出修复方式、修复过程、修复结果等方面具体意见;采用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专业摄影等科技手段跟踪后续替代性修复效果,最终珊瑚替代性修复存活率达82%,评估修复区效果等级达到“优”。

  2. 强化陆海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平台应用。利用典型生境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汇总调查线路、物种空间分布信息、图片影像、声音等数据,实现物种类群的可查、可视、可比对,为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提供技术支持。

  3.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生态栖息天堂。自2014年起,深圳设立地方规范性文件,将深圳湾大桥以东约23平方公里海域范围列为禁渔区,实施全年全时段禁渔,有效减少了人类活动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干扰。开展深圳河入海口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栖息地营造、鸟类保护等,有效保护红树植物资源,恢复红树林湿地面积超过135公顷,守护原生红树16种,入选“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2022年11月,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开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致辞,提出在深圳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

  (三)做好亲海品质示范,共建海湾生命共同体

  一是高标准建设滨海休闲带,打造都市魅力新地标。全面提升亲海环境品质,融合滨海绿道系统打造生态和谐的公众亲海游憩空间。深圳湾历时8年,高标准打造了15千米长的滨海休闲带,不同主题的区域公园、长廊互联互通,实现亲海空间岸线全贯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集休闲娱乐、健身运动、观光旅游、体验自然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活动区域,荣获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评选的“第九届风景园林奖设计类杰出奖”及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二是多层次推动红树林生态科教,打造自然教育新模式。依托红树林自然资源,成立全国首家由民间发起的红树林基金会,打造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家、市级环境教育基地2家、自然学校6家、自然教育中心7家,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平台,普及湿地科学知识,举办“红树林畔健步行”“珍稀动植物灯雕”等系列以红树林为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每年为超过1000万人次提供游览、休闲和科普教育服务,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大幅提升。

  四、深圳市美丽海湾建设经验启示

  (一)谋划在前,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以良法保善治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生态为民,打造海城共生共荣的新模式。为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深圳改变向海要地的扩张模式,主动避让深圳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将滨海大道北移200米,建立隔音屏障。营造丰富多样的“湾景观”和“湾生态”,创造性地解决了密集中心城区的亲海诉求,大幅释放了生态红利,吸引了高科技企业和高端人才,打造出国际一流的CBD。2021年,福田、南山区GDP总量达1.3万亿,占全市的42%,实现了“生态与经济齐飞,美丽与发展共赢”。

  二是高起点建立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机制。深圳市制定实施了相关规划、方案、计划等,形成了覆盖红树林保护、海洋垃圾集中整治、沙滩资源保护等保护与监管并重的一系列政策。运用合作备忘录、综合治理权责清单等机制构建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格局,保证相关机制长效运行。

  (二)坚持科技赋能,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能力

  一是首创无人机巡查近岸海域环境监管新机制。通过布设无人机智能机场,建设固定路线巡航+指点飞行详察的无人机24小时远程调度巡查系统,形成近岸海域基本覆盖、海岸线全部监管、常态化巡查快捷高效、突发事件跟踪处置的陆海统筹环境监管格局,获央视《新闻周刊》报道。

  二是打造海洋环境可视化智慧监管模式。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区县级全要素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平台,形成海洋专题图层,构建起以水质监测数据为主要导向的“问题预警-成因分析-指挥调度”监管模式,实现近岸海域生态要素的可视、可测、可控。

  (三)先行先试,创建海湾绿色发展新模式

  深圳市创新编制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并作为深圳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印发国内首个区县级《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为系统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提供指引;探索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指导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创新海湾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生态保护专项补助政策,累计发放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超23亿元,充分调动原村民海洋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对标国际一流湾区,深圳市一直走在生态优先、生态为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前沿,始终将先行、创新、绿色放在首位,为高质量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提供典型示范样板。 (来源:世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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